面對山難-要承認自己有準備不夠及能力不足的問題,不怪任何人!
最近山難國賠事件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,逐漸演變成意氣用事之爭,民間志工協尋搜救員要面臨可能對簿公堂的麻煩,搜救員士氣不振,影響的是後來的山難出勤意願,這對社會來說沒有好處!希望山難搜救不要演變成口水戰,大家要平心靜氣來檢討,這件事給我們帶來什麼教訓,我們要更虛心接受,有什麼要要改進的。而不是教育民眾以後山難都可以申請國賠,不是告訴法官所有山難都要判國賠。而每個愛爬山的人都要自我教育、也要教育親友團相關登山迷途應具備的常識。
面對這山難國賠事件,自己站在各種不同角色,深切反省了一下,有哪些要改進的地方,如果我是以下這三種身份時,要怎麼改進:
一是【登山的人】上山前要準備什麼、遇到迷路要怎麼做、知道消防單位出動大隊人馬找你,要怎麼讓搜救人員知道你在哪裡、如何在被找到之前保暖求生。更要清楚家人知道你迷途後一定會報案,當天晚上及隔天就會出動大隊人馬找你,要想辦法找到或自己搭建安全的防風躲雨避難所,並留下明顯的記號後,就不要再亂跑了(尤其是不要下切至溪谷,下得去上不來也很難找),切記不要亂跑!因為搜救人員一定會從你最後發出訊號的地點找起,自己亂亂跑,簡直是跟搜救人員玩捉迷藏,誰找得到你呀!!!!!再則是直升機第二天、第三天、第四天只要是天氣好一定會出動的,再怎麼樣也要想辦法升狼煙(隨身帶2個以上打火機、沒打火機就要想辦法鑽木取火),或發出聲響讓地面搜救人員知道你在哪裡,這樣被找到的機率就會提高很多。
重點是:除了辛苦無辜的警消人員外,沒有人有責任、有義務要去找到亂跑的你~